正文 請你對我唱 — 第一章 對你愛愛愛不完!(1)

正文 請你對我唱 — 第一章 對你愛愛愛不完!(1)

对你爱爱爱不完,我可以天天月月年年到永远──

嘿,就像我对你这样。天天月月年年爱你到永远。

大概是在国小五年级的时候,才刚开学,我的绰号就被叫「母猩猩」。

那时候我好气好气,誓言要把叫我这绰号的所有人,在星期三中午的时候吃光他们的午餐布丁。

可是呢,有一个人阻挠了我。他把他的布丁给我,要我别这麽做。

就是他──孙慕深。

「你别欺负班上的同学。」身为班长的他一脸正经地对我说,那时我还没有牢牢记住他的名字,只知道他是班长。

哦?牺牲小我(自己的布丁)完成大我(别人的布丁)的概念吗?老娘可是会数数儿的啊!一个布丁跟十个布丁的差别何止一线之隔!

「我没有欺负,他们说我鼻孔大又粗鲁,拍庆庆、凶巴巴又恰北北……比心将心一下,如果是你,你不会生气吗?」我皱着眉头、双手叉腰,就只差没有摆腰扭臀,不然我肯定很妖艳。

而且妈妈说过,人家质疑你、质问你、在凶自己的时候,一定要反问他,然且要叫他好好感同身受一下,说到人家哑口无言为止。

我赵思涵人生中最糗最受辱的就是今天了。

「是将心比心。」他纠正我,然後有一脸正经地对我说:「请不要破坏班上的秩序,也请你将心比心一下,秩序是我在管的。」

「风纪呢?明明是风纪在管的你出啥风头啦?」

「风纪是你。」他微微蹙眉,就像是骂我头脑有问题一样,眼神好鄙视我,「所以,请风纪股长不要带头作乱。」

「我才没带头!」我孤军奋斗来着呢!

接着,孙慕深叹气,完完全全百分之百鄙视我了,「他们又没说错话。」

「啊?啊啊啊?他们?谁们?」我睁大眼睛,疑惑地看着他,真的很佩服我的金鱼脑袋瓜到底有没有16GB的容量。

「说你是母猩猩的人。」他瞥了我一眼,耻笑了我一声,他现在大概已经把我看得跟印度薄饼一样扁了,「鼻孔大又凶巴巴,很符合啊。」

也许我该多多回想那一天,因为那天是孙慕深对我说过最多话的一天。

从那天开始,我收下了他的布丁之後,就把布丁当成了我们之间的「定情物」,展开了我喜欢他的生活──

是啊你看他,他连骂人鄙视人的样子,都很迷人,很帅呀!

可是那时候懂根毛啊?「爱」这件事情,不懂硬是要装懂,整天追在他後头说「我爱你」的女孩子都比我的手指头还要多了。

那时候我还不太敢让他知道,只是偷偷摸摸喜欢他、关注他、注意他。

中午他在管秩序的时候,偷偷拿他的外套抱着;下课他去当纠察队的时候,我穿着他灰色的外套跑来跑去;坐在他旁边的时候,我就故意不把课本拿出来、说忘了带,然後光明正大地靠他进一点。

总是对喜欢他的女生说他上课会抠脚趾、挖鼻孔的谎话,让所有女孩子都对他幻灭。让自己的情敌少一点、让孙慕深的耳根子清静一点,完全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国小的喜欢,好像就是莽撞,就是懵懂,好像为了对方不顾一切的说谎,就是喜欢一样──

没有冷气的一间饭馆里。

「哦,两小无嫌猜。」沈光翰刚吃完一大碗的咖哩饭,完全不顾形象地剔着牙。

「没有没有,他没有要跟我猜的意思。」我摆摆手,说得云淡风轻。

「……」

「我单相思,单相思……八年了,喜欢他整整八年。」接着,我又说。说起来还有点骄傲,好像这一件事情,就跟拯救了地球没什麽两样。

「八年了?」他吃惊。

「嗯,八年了,可是他还是不喜欢我。」可是,喜欢这一件事情,终究只是小事,没有多麽伟大、多麽厉害……也没有像超人成功拯救了地球一样,成功地让他喜欢上我。

沈光翰叹了口气,手上油腻腻地也不好拍我的肩安慰我。只是不再继续剔牙,露出了「我同情你」的眼神,微微低下了头,「其实如果你不喜欢他了……我可以考虑跟你在一起。」

「……靠。」我偷偷咒骂他,太雷人了,「假如你前一秒别剔牙剔得那麽丑,我可能还会考虑。再说,是我考虑还是你考虑了?你提的,搞得好像是你受委屈了一样!」

而且再说……我还喜欢他啊。迈入第九年、第十年的心理准备,我都已经做好了。九年过去了,我一直没有放弃,不就代表我是真的喜欢他吗?

我不会半途而废、不会轻言放弃,我就是一直等、一直等,等他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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