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故事沒有結局 — 1st Meet in Person 多年後初見

正文 故事沒有結局 — 1st Meet in Person 多年後初見

那次之後,他说有事就打给他,什麽时间都没关系,但是没说没事也可以打,而且我光杰赛普的事就忙到天昏地暗,再加上还有论文大纲有死线,所以我到国内比赛完,确定又要出国比赛的时候,某天看他有在Skype上才敲他讯息跟他说我在三月底四月初要去美国的事,没想到,他居然问我,「你要见面吗?」我回答"ok啊"的时候其实很随性没有想太多,接着就又一直忙着出国的事,中间也都没有联络,等到第二天搭凌晨的飞机在LAX的时候才想到要给他我在美国的手机号码,然後打电话给他,好吧!那次美国的比赛我其实原本没有很想去的,因为队里有个超讨厌的学妹,我都几岁的人了,还搞事情搞小动作到我身上,又是个超级大三八加上大花痴,明明在洛杉矶时还一起住在欧先生家(欧家比较大啦!不然四个人要挤在我小小的宿舍房间恐怕有点困难),隔天欧先生送我们去机场,虽然没有难分难舍的,可是也是有当着那群死小鬼的面亲亲,那死三八还可以到处乱传说我在喜欢我们队员那位学弟(大翻白眼,抱歉,楼盖歪了),我甚至都没有很确定自己记得他跟我说是哪一天要来找我,直到,他准备要出发的时候打电话给我,我才熊熊想起这件事情来,因为他打给我的时候我跟几个死小孩才刚回到饭店的房间,所以我为了避免他们听得懂,就讲起了我很久没有讲的广东话(其实也没有很久啦!在洛杉矶吃饭的时候偶尔会用到)刚开始他一定很莫名其妙为什麽我跟他讲广东话,然後等挂掉电话,确定他班机抵达的时间後,我才意识到,cow!他要来DC找我是今天!而且大概就只有两三个钟头的时间就会见到面了,这时候才开始紧张,毕竟十一年没见面耶!怕他会觉得我「不如记忆中的美好」,我不断告诉自己要平常心,可是,还是超级紧张,我骗小朋友们说我要在房间赶论文大纲(我们四个人住在一间房间,出国的时候距离交论文大纲的时间大概只有一星期了),催他们赶快去趴踢,然後在他们离开之後,我打开电脑假意要弄大纲,最好是这个时候这种心情下还写得出来!满心满绪就是一直是「他要来找我了、他要来找我了、他要来找我了」,Boston到DC的飞机其实没有很久,不到两个小时就到了,他说他也住希尔顿(只是我很好奇为什麽他订得到房间,基本上那一周希尔顿饭店应该整个被全球参加杰赛普的队伍给占领了应该没有房间了吧ß後来知道他其实有个有神通广大的私人助理,几乎没有什麽办不到的事),他到雷根机场的时候打给我,跟我说他到饭店之後会通知我、我再下去lobby就好了,从机场到希尔顿大概要个30分钟,而通电话的时间算一算也快到了,我还特地补妆,不知道干嘛要有这个动作,在以前,我可是个从来没在化妆的人,也不确定他的喜好,总之,就是一整个非常紧张焦虑的状态。

比赛的那几天希尔顿很杂乱,不过我想他大概没有预期到那种情形,我在坐电梯的时候,才开始想不知道他变成怎麽样了,十年,真的是一段相当长的时间,然後很努力在回想他之前的样子,我最後一次看到他就是那时在他林口的家里,哇!那时候我才25岁耶,他也才刚30岁,咳…现在他应该几岁了?哇!超过40了,还是先做好心理建设好了,这时候反而不担心岁月是否对我会造成痕迹XD因为本人保养得宜,好机车,不过逻辑的判断,如果他又秃又肥应该也不会主动要求要见面吧…再加上他那个人基本上也是自我要求很高的人、生活环境优渥,所以长相应该不会变差到哪里去才对,我其实一从电梯出来要往lobby的门口那走去时就看到他了,那种感觉其实非常难以形容,很像电影演的那样,周遭的景物似乎都fadeout了,好吧!我承认岁月对他也没很摧残,虽然看到他的时候有点小背光,他就还是高高瘦瘦的,头发健在完全没有秃头的现象、还穿大风衣,虽然有外套遮住,但是估计应该也是没有啤酒肚才对,毕竟我自己的男朋友大了我12岁,所以看起来他「很年轻」我站到他面前的时候有点小尴尬,就招牌自己在紧张的时候不自觉地一直笑,还傻呼呼的跟他说「Hi!Longtimenosee!!」,他背了一个可以放电脑的侧背包,风衣里面还穿西装,我们後来就像老外那样拥抱了一下,就真的只有一下下,而且我还要垫脚尖因为我站在阶梯的下一阶,超好笑也超不自然的,然後就跟他去check-in,接着又跟他先去房间放东西,他的房间在行政楼,电梯还要插卡才可以按楼层的,进到他的房间,跟我们的房间也差差差差差差差太多了吧!我们的房间是两张小Queen,还有一张推床就差不多把整个房间塞满了,一个晚上杰赛普的特价,也要三百多美金耶!网路还要另外花钱才有的,浴室里就是浴缸然後塑胶浴帘,他的房间还有客厅、还有小厨房、浴室是乾湿分离就算了,还分成三区的那种…….当时很想跟他讲我可不可以睡他的房间XDDDDDDDDDDDDDD不不不不不,睡他的客厅就好…(我还很自动的参观人家的房间)後来他叫我在客厅坐一下等他,其实那个时间还有点早,大概下午四点多,小朋友去announcementparty(公布初赛结果的一个派对),他进房间出来的时候只剩下衬衫,西装外套拿在手上也没打领带了,我自己的小大衣是还穿在身上,又不知道为什麽他一走近我就又紧张了起来所以坐得很拘谨…

他在我对角的沙发坐下很温和地看着我然後说我没什麽变,不过还注意到我有化妆,我似乎跟他说他有变,不过是好的那种,(他其实就是「等大人」,一整个变很成熟,而且就是个斯文稳重看起来脾气还是一样很好的样子,不是说以前他幼稚轻浮脾气不好啦!我认识他的时候他二十几岁,总还是年轻人又是学生,最後看到他的时候虽然已经开始工作了,但……跟现在相比就是长大了,也有可能身份地位不同吧!不过都是气质跟感觉,实际上讲外表的话,基本上就像我原本想的,生活优渥也应该是很注意自己的,所以也算「保养得宜」,那天的感觉其时有一点点像我第一次见到他的那个感觉,还是被电到、还是很小鹿乱撞,後来他有说,看到我出现在lobby的时候,就觉得我都没变而且好可爱歪着头看他,我是有的时候会不自觉这样,看到喜欢的东西喜欢的人就很自主反应的会脸笑的很漾、头往右边歪,小步快走到他的面前,而且他还记得我当时绑马尾(这样还可以注意到我变成长头发),他不像我在後来还转了好几折,基本上,那次见面他就决定这次不要再对我放手了,不但当下决定要跟当时算有的交往对象切乾净、也做了一些有趣的调整(本来是要後面才讲的,不过,还是直接爆雷好了,就是换车,一个很只有他懂的点)。

他一直看着我让我很不好意思,我就说让我尽一下地主之谊,请他去吃晚餐,我当时不确定他熟不熟DC,不过我在那三年几乎算每年都有去DC,其中一次还待了一个多月,就觉得我应该熟一点吧!自己随便假设,结果殊不知,他几乎每一年都会到DC好几次因为工作上的需要,当然他的行程是不可能像我一样有四处逛逛到处玩玩的,不过是他飞来找我,所以我也还算是地主没错啦!出了希尔顿之後,我们漫步走路,那时候的天气其实还算不错,虽然我穿着小大衣,不过天气不算太冷,而他可能因为待习惯了冷冷的波士顿,出门的时候只穿了西装外套,之前在乔治华盛顿大学(GWU)上课的时候,我们带队的孙老师带我们去一间有世界各地的面的店叫Nooshi,其实也还是一间高级的bar,一碗面要二三十块美金,所以就是高级的面店,我两年杰赛普都有带小朋友们去吃,带他去的前天也才刚带我们家还有东吴的小朋友去吃过而已(是有多好吃XD不过,那时候是想要去有特色的又不是西餐的店、而且又近,不然就要走到乔治城去了),其实我也不记得细节了,当天,到底他点了什麽、我又点了什麽通通不记得,整个吃饭的过程当中,我们应该都是在填补过去的十年当中的事,我其实非常enjoy他在讲他自己的工作的时候那样,而我就在跟他讲杰赛普的事,还稍微提到了我在准备论文大纲还有我的论文要写什麽,吃饱饱了之後,我看他穿着皮鞋,我自己是穿球鞋,问他可以走走吗?总觉得他平常应该是没有在走很多路的人…虽然如此,但因为我又是前几天刚到DC的时候,带小朋友们去走了好远,连穿球鞋脚都受不了(大概三个钟头都在走路吧…….),反而是我只能慢慢走,他说没关系,所以我们走得很慢边走边聊天,跟他真的一直都有话可以聊从以前就是了,而十年都没有联络,当然可以聊的就更多了,我们从杜邦圆环(DupontCircle)那边经过水门(WaterGate就是水门事件的水门无误)到林肯纪念馆(LincolnMemorial),经过那间卖全世界各地的啤酒(总共上千种)的时候,我还跟他说我09年去GWU上智财法的课的时候,某一次因为上午一早就去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一整天没吃东西,结果下午被老师带去一开始就上了十几种啤酒,空腹换着喝就吐了,还把我生平第一次、也是到目前为止唯一一次在美国坐计程车的经验献给它了,我其实在讲的时候一直很hyper,而且是讲英文讲得很顺又很快,那天从见到面开始到离开都是讲英文的,从头到尾都是,其实那天真的心情非常、非常好,我们在林肯纪念馆那边坐了一下,看着本来应该要有夜景但是因为在整修没有水没有倒影的ReflectingPool(不知道怎麽翻译,正常的时候,因为林肯纪念馆跟ReflectingPool还有华盛顿纪念碑是一条直线,晚上的倒影在水塘里相当漂亮),一样也是在整修的华盛顿纪念碑(WashingtonMonument,看电影常常会看到一根长长尖尖的),之後又再走了半个钟头回到饭店,我们先去我的房间看了一下,死小孩都还没回来也猜到才十一点多应该是还玩疯了不会回来,所以他问我要不要再去他的房间坐一下(应该有看到我们小小的房间塞得满满的、地上还很多东西)我也去了,其实没有聊很久,因为隔天一早还要bailiffing所以我很快就准备离开了,他说…”it’ssogoodtoseeyou…”,我又再度跟他老外式的拥抱之後(就是身体没有贴住可以抱一颗大西瓜那种),我也看着他然後很认真的跟他说,it’ssogoodtoseeyou,too…真的好开心好开心可以再见到他。

隔天他check-out的时候我在当bailiff,他有传讯息给我跟我说他回Boston了,还有I’mgladwemet.现在回忆起来心里面满是甜滋滋的,我整个接下来的行程,虽然有很讨厌的死小孩,但是一直都很愉快,心情很好,大纲也写得很顺利;故事的转折,每一个都很大呢!尤其是重新通话重新联络上、再加上这十一年後的第一次见面…it’smeanttobe…they’remeanttobe…就是…一切都是注定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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