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雨露温泉坊--斯魅鬼心 31 买卖

正文 雨露温泉坊--斯魅鬼心 31 买卖

一面是肉体的极限,一面是精神的极限,黎洛和斯用生命换来极致的快感,即使知道没有未来,他们都已经无法停止这种疯狂。

蓦地,脑海中一片煞白袭来,两人在不分高下的情况下,同时登上了快感的高峰。

疲软又赤裸的两人纠缠在一起,谁也没有余力作进一步的行动,唯有这样的时候,他们才能如此和平相处。

比起几近窒息的黎洛,斯更快从高潮後的虚脱中缓过气来,她轻轻推开压在身上的黎洛,从房间的暗格中摸出手枪,她颤抖着双手拿起一直伴随着自己的手枪,将枪口对准黎洛的脑袋。

听见子弹上膛的声音,黎洛默默地闭上眼,他不愿见到斯为难的眼神,这个结局是他自找的,他无悔。

时间仿佛回到了斯与黎老对峙的时候,同样的手无寸铁,同样的平静无悔,同样的不得不出手。那一次,斯能咬着下唇,任由眼泪往心里流;那一次,斯在潜意识里埋下了自虐寻死的种子,令她飞蛾扑火般一次次选择通向鬼门关的路;那一次,斯承受了生命中不能承受的痛。而今,面对着似曾相识的情景,身为杀手的本能令她立於主宰他人生死的地位,但记忆中的剧痛令她一时无法狠绝地扣下扳机。

“丝,你手上的东西是禁止事项。”就在斯和黎洛僵持在迈向死亡的入口时,淩压下了斯手上的枪,挡住了她瞄准的视线。

“淩……我……”斯茫然地看着空荡荡的双手,对於违反场馆规定的事不知如何解释。差点杀死黎洛的恐惧在剥除了杀手身份的掩饰後蔓延斯的全身,她的血液仿佛凝固了一样,整个人开始溺水般喘息。

“丝,冷静点!”淩摇了摇斯,试图让她清醒过来,可适得其反,斯就像歇斯底里的野兽,甩开淩的手并摆出了戒备的架势。

面对兽化的斯,淩无能为力地耸了耸肩,她很清楚自己不是斯的对手,而且要野兽乖乖听话向来是主人的事,她一点也不想越俎代庖。

淩绕过斯,不紧不慢地走到黎洛的身侧,黎洛脖子上明显的瘀伤证明刚才斯是动了真格,而黎洛居然还残存了一口气,也真的是奇迹。淩在黎洛头上的几个要穴按了按,黎洛重咳了几声,好不容易缓过了气来。

“就跟你说,别破了丝的规矩,现在可好,弄坏了我们这里的头牌,这可不是一般人能付得起的。”淩把黎洛扶起的时候顺便搜了搜他身,她瞄到了一样只属於玉麒麟的信物,心里一面衡量雨露温泉坊能否斗过这股地下势力,一面考虑要如何通过丝从黎洛身上挖一笔。

“你的意思就是这里的头牌也是有价的,我能带她走?”黎洛气没喘顺,一听见淩话中有空隙,就乘势要她松口开价。

“客人,我想你误会了,我不过是这里的头牌之一,你想的那个价码得等你摆平那边那头野兽後跟这里的负责人相谈。”淩笑了笑,能在监视器里见到丝的头牌房里险象环生的只有身为负责人的宝姐,宝姐葫芦里卖什麽药她无意探究,留在这里的头牌都有依靠宝姐守护自己的缘由,她不过是来凑个热闹,看场好戏。

黎洛抿嘴一笑,要他在此时此景摆平斯,可见这位负责人是个相当幽默的人,与其说这是个挑战倒不如说是要他和斯演绎新的身份。只见黎洛挣扎着站起来,一步一步朝斯走去,不管斯怎麽瞪他,发出威吓的鸣叫,甚至举手攻击他,他都坚定不移地迈出靠近她的步伐。

在身上又多了数道血痕後,黎洛终於捉到了斯,就在斯害怕得浑身发抖,以为他要好好教训她一顿的时候,黎洛轻轻地在她额头上一吻,爱抚着她的粉背,柔声道:“丝,回来吧。”

斯眼里的光彩并未恢复,但她的眼角划下了一行热泪。斯动手却未能杀死黎洛,代表着她同时背叛了王和黎洛,相当於亲手毁掉了自己仅有的两个容身之所,她无法接受这样的自己,所以她选择了抹杀自己,如果这样可以让一切重新开始,她愿意一辈子当只无思想的野兽。

黎洛的气息,黎洛的体温无不让斯感到舒服,她放松了戒备,窝在他的怀中,撒娇般蹭了蹭。

趁斯松懈了防备,淩来了一下突袭,从後敲晕了斯,面对黎洛狠戾的瞪眼,她无辜地耸了耸肩道:“负责人在等着,我不过是奉命行事。”

黎洛咬牙忍下回敬淩一拳的冲动,在仍需要她引路的现在,因一时之气错过了买下斯的机会是极不明智的。

淩为黎洛引路,通过几道需要头牌声纹掌纹的防护门後,他们来到了一个像审问室一样的会客室。

“宝姐,人我带来了,记得这个季度我的分红要加5%。”淩前脚踏入会客室,後脚就和负责人撒哟啦啦,懒散却不忘算计的话语让会客室内的人哭笑不得。

“玉麒麟的黎少主,丝是非卖品,麻烦你把她放下。”宝姐身穿紫红高叉紧身及地旗袍,她坐在会客室的主座上,彬彬有礼又不容拒绝地朝黎洛说道。

“我来只为商谈买下丝的价码,其余的话,抱歉,我听不懂。”黎洛同样以礼貌又不容商榷的态度拒绝宝姐。

“即使丝失去了本性,无法成为你的助力?”宝姐脸上的笑意未减,她走到黎洛身侧,慈祥地为丝拭去眼角的泪痕。

“对,无论她变成怎样,我都不会放弃她。”黎洛情深地凝视着斯闭上的双眼,坚定地答道。

“说得真好听,作为奖赏,只要你做到三件事,我就让你带丝走。”宝姐拿出一份合同,上面用黎洛不认识的文字写着数条条款,最下方有四个签名的地方,其中两个已经签了名,宝姐指着剩下的其中一个道:“第一个条件,在这里签字。”

很明显,这份不会是什麽平等条款,但黎洛甚至没有开口问具体内容,便执笔挥写下自己的名字。

“够胆识!接下来是第二个条件,我要一件能使唤玉麒麟的信物,从此玉麒麟得无条件保护雨露温泉坊。”宝姐满意地收下合同却未在合同剩余的空格上签名,仿佛合同并不属於她。

宝姐的第二个条件令黎洛皱了皱眉,不是因为他不愿答应,而是因为这个条件大可以并入第一份合同中,没必要作为单独的一个条件。是宝姐故作迷阵?还是第一份合同另含秘密?一时半刻,黎洛理不出任何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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